4月8日,內蒙古烏海市能源局發布關于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項目2025年開發建設計劃的通知。
文件提出,分布式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堅持“因地制宜、就近消納、融合發展”原則,優先支持鄉村振興、工業園區、公共設施等場景應用。
各區能源局應根據企業申報需求,統籌考慮土地資源集約利用、電網接入承載力、新能源消納能力等要素,指導項目業主做深做實前期工作,動態受理項目申請,做到“成熟一個、審批一個”。
分布式新能源項目優先支持在接入條件成熟、消納能力強的區域布局,應以1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配電側,不得升壓外送。同時,按自愿原則配置儲能,可結合需求靈活選擇儲能比例,鼓勵采用共享儲能模式。
分散式風電項目須與本地新材料、儲能裝備等產業深度融合,明確產值貢獻及技術聯動路徑,推動產業升級與新能源開發協同發展。
分布式新能源項目選址、電網接入等需符合國家能源局相關政策文件要求。此外,非自然人戶用、一般工商業、大型工商業等分布式光伏項目在實施前應對屋頂荷載能力進行第三方評估。
文件表示,項目批復后,原則上6個月內開工建設,建設工期小于12個月。項目并網后要在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臺填報建檔立卡信息。對于未按規定時間并網的項目,各區能源局應及時予以清理廢止。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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