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同意呼和浩特市城市建筑20MW光伏發電示范項目開展前期工作。
該示范項目選擇在條件充分的公共建筑和工廠廠房的屋頂建設,設計總裝機容量2萬千瓦,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區、賽罕區、新城區、玉泉區。項目就近接入用戶低壓配電網,所發電量主要由建筑物內用戶消納,替代網供電量;上網電量出售給呼和浩特市電力公司。電力公司與項目單位簽訂購(轉)售電協議和并網協議,并保證電力用戶用電安全。電力用戶直接消納的電量由內蒙古電力公司按照呼和浩特市供電價格代項目單位向用戶收取,富余上網電量由內蒙古電力公司按我市脫硫燃煤發電標桿電價與項目單位結算費用。項目全部發電量按照招標確定的度電補貼額度獲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
該項目的實施將為國家下一步在全國大規模推廣光伏建筑一體化提供相關的政策依據和具體實施辦法,具有較大的先行示范效應。
該示范項目選擇在條件充分的公共建筑和工廠廠房的屋頂建設,設計總裝機容量2萬千瓦,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區、賽罕區、新城區、玉泉區。項目就近接入用戶低壓配電網,所發電量主要由建筑物內用戶消納,替代網供電量;上網電量出售給呼和浩特市電力公司。電力公司與項目單位簽訂購(轉)售電協議和并網協議,并保證電力用戶用電安全。電力用戶直接消納的電量由內蒙古電力公司按照呼和浩特市供電價格代項目單位向用戶收取,富余上網電量由內蒙古電力公司按我市脫硫燃煤發電標桿電價與項目單位結算費用。項目全部發電量按照招標確定的度電補貼額度獲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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